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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综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10  浏览次数:

2014年3月,世贸组织发布了其成员2013年上半年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情况。从世贸组织发布的数据来看,全球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呈上升趋势,巴西、印度等新兴国家启动的反倾销调查激增,中国仍是世贸组织成员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最大受害者。

一、发展中成员是全球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发起者,全球新立案总数同比增长7.0%

半年增加8起,增幅为7.0%;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63起,比2012年同期增加16起,增幅为34.0%。

1.巴西、印度等发展中成员是主要发起方

2013年上半年,共有20个世贸组织成员启动122起反倾销调查。其中,巴西和印度并居首位,均为17起,各占比13.9%;其次是阿根廷,12起,占比9.8%;位居第三的是加拿大,10起,占比8.2%;哥伦比亚位居第四,9起,占比7.4%;排在第五位的是中国,8起,占比6.6%。上述6个世贸组织成员启动的反倾销调查数之和占反倾销调查总数的59.8%。

在启动122起反倾销调查的20个世贸组织成员中,6个发达成员共启动27起反倾销调查,占比22.1%;14个发展中成员共启动95起反倾销调查,占比77.9%。

2. 发展中成员采取的最终反倾销措施最多,其中马来西亚居首

2013年上半年,共有18个世贸组织成员对63起反倾销调查采取了最终措施。其中,马来西亚对9起反倾销调查采取了最终措施,居各成员之首,占世贸组织成员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案件总数的14.3%;其次是欧盟,8起,占比12.7%;美国、泰国、俄罗斯、印度、中国并居第三,均为6起,各占比9.5%;位居第四的是巴基斯坦,4起,占比6.3%;土耳其和乌克兰并列第五,均为2起,各占比3.2%。

在对63起反倾销调查采取最终措施的18个世贸组织成员中,3个是发达成员,共对15起反倾销调查采取最终措施,占比23.8%;2个是转型经济体,共8起,占比12.7%;13个是发展中成员,共40起,占比63.5%。

3. 贱金属及其制品仍是全球反倾销调查的重点

世贸组织成员启动的122起反倾销调查共涉及12类海关编码下的产品。其中,涉及贱金属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15类)的39起,居首位,占比32.0%;其次是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7类),22起,占比18.0%;位居第三的是化工产品(海关编码第6类),19起,占比15.6%;位居第四的是木浆、纸制品(海关编码第10类),11起,占比9.0%;位居第五的是水泥、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13类),9起,占比7.4%。

二、发达成员是全球反补贴调查的主要发起方,全球新立案总数同比增长25.0%

据世贸组织统计,2013年上半年,全球共发起15起反补贴调查,比上年同期增加3起,增幅为25.0%。

1.发起方集中于发达成员,美国是主要申诉国

2013年上半年,共有5个WTO成员启动了15起反补贴调查。其中,美国启动7起,居首位,占比46.7%;其次是加拿大,为4起,占比26.7%;位居第三的是巴西,2起,占比13.3%;欧盟和澳大利亚并居第四,均为1起,各占比6.7%。4个发达成员共启动13起反补贴调查,占反补贴调查总数的86.7%。

2. 仅美国和欧盟采取了最终反补贴措施

在2013年上半年采取最终反补贴措施的5起案件中,发起成员为美国(4起)和欧盟(1起)。

3. 食品、饮料、烟草及其制品是全球反补贴调查的重点

世贸组织成员启动的15起反补贴调查共涉及5类海关编码下的产品。其中,涉及食品、饮料、烟草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4类)的7起,居首位,占比46.7%;其次是贱金属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15类),4起,占比26.7%;位居第三的是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7类),2起,占比13.3%;化工产品(海关编码第6类),水泥、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13类)并居第四,均为1起,各占比6.7%。

三、中国是全球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最大受害者

2013年上半年,122起反倾销调查主要针对35个世贸组织成员,中国是最大受害者,共遭遇35起反倾销调查,占比28.7%;15起反补贴调查主要针对8个世贸组织成员,中国也是最大受害者,共遭遇7起反补贴调查,占比46.7%。

1.哥伦比亚和加拿大分别是对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主要发起者

2013年上半年,共有15个世贸组织成员对中国出口产品启动35起反倾销调查。其中,哥伦比亚对华启动7起反倾销调查,居各成员之首,占我国遭遇反倾销调查总数的20.0%;巴西和加拿大并列第二位,均为4起,各占比11.4%;欧盟和墨西哥并居第三,均为3起,各占比8.6%。

2013年上半年,共有4个世贸组织成员针对中国产品启动7起反补贴调查。其中,加拿大4起,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各1起。

2. 贱金属及其制品是对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重点

在针对中国产品的35起反倾销调查中,涉及贱金属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15类)的18起,居首位;化工产品(海关编码第6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7类),水泥、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13类)并居第二,均为4起,各占比11.4%;位居第三的是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等(海关编码第16类),为3起,占比8.6%。

在针对中国产品的7起反补贴调查中,涉及贱金属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15类)的4起;食品、饮料、烟草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4类),化工产品(海关编码第6类),水泥、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海关编码第13类)均为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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