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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往阿尔及利亚货物有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2-29  浏览次数:

阿尔及利亚央行要求从今年3月1日起“所有进口商需向银行出具进口商品质量检验证书才可办理外汇汇出业务,该证书应由企业以外的相关权力部门出具。此外,还须出具进口原产地证书,所有农产品加工的产品进口还须有检疫证书”。

为确保出口货物在阿方海关正常通关和顺利结汇,检验检疫机构提醒各出口企业:

一、对申报出口阿尔及利亚的法检商品,主动申请出具相关证书。对非法检商品,企业可主动提出报检,由检验检疫部门参照法检商品的规定,受理报检并根据检验检疫情况出具相应证书。

二、对所有申报出口阿尔及利亚的商品,按照原产地签证规定,符合要求的,及时申请出具原产地证明书。

三、对已出运的法检货物且已经检验检疫的,根据实际检验的情况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补出品质证书。

    四、对已到达出运港口的货物,向口岸局申请,按照对外出证的规定办理出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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