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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武进出台补贴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复工用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1  浏览次数:

2月19日,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切实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难问题,积极做好支持帮扶企业复工用工服务工作,我区将对全区企业或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实施补贴奖励政策。

新招录用务工人员补贴

1、补贴对象:全区企业或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
2、补贴条件:我区企业或取得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机构,经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后,从市外有序组织新招录用务工人员并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3、补贴标准:2020年2月1日至省一级响应结束前,新招录用市外务工人员,按1000元/人给予补贴;省一级响应结束后三个月内,新招录用市外务工人员,按500元/人给予补贴。
4、申请材料:
(1)武进区新招录用务工人员备案申请表;
(2)武进区新招录用务工人员补贴申请表;
(3)武进区新招录用务工人员花名册;

二、务工人员租车补贴

1、补贴对象:全区企业或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
2、补贴条件:我区用工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获得当地政府批准复工的,并报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采用大巴包车形式点对点输送新招录用务工人员或返岗人员。
3、补贴标准:至省一级响应解除当月末,输入省内务工人员的,按1000元/车给予补贴;输入省外务工人员的,按租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每车不超过5000元。
4、申请材料:
(1)武进区企业租车备案申请表;
(2)武进区企业务工人员租车补贴申请表;
(3)武进区企业务工租车人员花名册;

(4)武进区企业租车发票复印件。

引进市外务工人员奖励1、奖励对象:全区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
2、奖励条件:我区取得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机构,经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后,从市外为区重点(定向)缺工企业新招录用务工人员,并在我区办理用工备案。
3、奖励标准:至省一级响应解除后三个月内,新招录用100人(含)以上且被企业录用的,按照100元/人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申请材料:
(1)武进区新招录用务工人员备案申请表;
(2)武进区新招录用务工人员奖励申请表;
(3)武进区新招录用务工人员花名册。

四、隔离期间生活补贴1、补贴对象:企业或市外务工人员。
2、补贴条件:自企业复工批准之日起,从市外来我区的务工人员被隔离,在隔离解除后到岗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隔离期间生活补贴。
3、补贴标准:按被隔离务工人员1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4、申请材料:
(1)武进区被隔离务工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
(2)武进区被隔离务工人员生活补贴花名册;
(3)被隔离人员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核准企业复工证明材料复印件;
(5)解除隔离告知书或健康信息跟踪表复印件。

联系人:蒋伟、金畅;联系电话:86529706、86529816;申报地址: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招聘部。

另外,为加大企业稳岗力度,我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全区企业或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可与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部联系,登录武进人力资源网下载申报表。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还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

(来源:微信-今日武进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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