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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修订将互联网新经济纳入其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5  浏览次数:

反垄断修订将互联网新经济纳入其中反垄断大戏即将上演,三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日前正式出台,并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公布《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三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频频发声,将加快反垄断法修订进程。实际上,反垄断法颁布实施已超过十年,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一些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企业竞争和垄断行为有一些新的表现形式,反垄断法部分内容也需要适应相关执法工作需要。据了解,新的反垄断法出台将把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以来反垄断工作发展的一些新政策工具纳入,比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具体条文中反映竞争政策新的定位,即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修订一些针对重点行为的条款,比如,关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调整一些关于调查审查门槛和处罚力度方面的规定,比如,达成垄断协议的罚款额度。此外,在具体制度上,反垄断法的修正将在总结我国立法、执法、司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欧美经验,形成适合中国市场结构、竞争格局的法律制度。特别是要回应以物联网、平台、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对法律制度的挑战。目前反垄断行政执法已经涉及药品、汽车、电子、化工、半导体等行业和领域,但仍需要直面新技术带来的经济变化、市场格局影响等市场秩序问题,特别是互联网平台的经营模式所引发的涉及消费者利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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