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款,对从加拿大进口的部分特定商品加征50%的惩罚性关税,征税范围覆盖酒精饮料、乳制品、汽车及相关产品、水泥、胶合板、纸制品、服装、家具、钓鱼竿、假发等数十个HS章节的消费品、工业品和农产品,且明确不适用USMCA豁免。这意味着,当地中企此前为满足USMCA投入的本地化成本,在关税计算上不再有意义。相关企业应立即审查产品是否在清单内,评估8月19日生效前的出货安排,并重新评估整个北美供应链布局。
美国正通过301、232、338等“关税工具箱”对全球供应链进行系统性重构,贸易合规逻辑已从“原产地”扩展为“全链条”。企业在密切关注各国政策动态的同时,要加速实现全球化多点布局,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
(来源: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