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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宣布对中国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加征20.47%惩罚性关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1-08  浏览次数:

2026年1月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省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 Resin-Suspension Grade,PVC)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三年。


其中,对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为 3.44%~20.47%。


附表: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征税表



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 3904.1090 项下的产品。


此项反倾销税不适用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聚氯乙烯树脂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聚氯乙烯树脂。


聚氯乙烯树脂,即我们常见的PVC材料,具有广泛的应用性。聚氯乙烯可采用挤出、注塑、压延和吹塑等方法加工成型管材、管件、棒材、型材、薄膜、片、电线电缆绝缘材料、人造革、地板砖、玩具、鞋、瓶子、唱片、发泡材料、密封材料、纤维等制品,广泛用于轻工、建筑、农业、电力、日常生活等多方面。

(来源:贸易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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