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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加拿大——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15  浏览次数:

一、加拿大反倾销监管进入“结构性强化时代”

在全球贸易体系不断重构的背景下,计划进入或已经进入北美市场的中国企业,正面临显著加强的贸易救济监管。其中,加拿大依据《特别进口措施法案》(Special Import Measures Act,下称 “SIMA”)实施的反倾销与反补贴制度,已成为中国企业在北美布局时必须正面回应的核心法律框架之一。

长期以来,不少企业习惯将反倾销视为“针对中国的贸易壁垒”,从而在心态和策略上陷入被动。但从多边贸易体制的角度观察,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并非某一进口国的“单边武器”,而是所有世贸组织(WTO)成员在特定条件下均可使用的规则工具。理解并运用这套规则,不是为了迎合某个市场,而是为了在全球竞争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议价能力。

反倾销制度所强调的数据透明度、可核查性和经营行为的规范化,既是加拿大的执法重点,也是当前主要发达经济体在贸易治理中的共同趋势。能够在制度框架下提供完整、可信、可追溯数据的企业,往往更容易获得监管信任,并在市场上形成“合规溢价”。对具有中长期全球化战略的中国企业而言,正确应对反倾销调查,不仅是风险控制的议题,更是推动内部管理升级、完善成本核算体系、提升供应链透明度的重要契机。

2024 年 11 月及 2025 年 1 月,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先后发布关于软垫座椅(Upholstered Domestic Seating,简称 “UDS”)的行政审查通知及审查结果,其中数家企业因未回应问卷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被直接适用 188% 和 179.5% 的反倾销税率。这一结果并非“临时加码”,而是对既有制度的严格执行。在这种可预期的监管环境中,中国企业并不天然处于弱势,只要愿意参与程序并以数据证明自身经营逻辑,即有可能取得合理的正常价值认定,并在竞争中保留合法且可持续的市场地位。

因此,本文的重点不在于讨论如何“被动顺从”制度,而在于从法律与合规视角出发,帮助中国企业系统理解加拿大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识别制度性风险,并据此建立可持续的应对与合规体系,在规则之内争取更大的商业空间。

二、SIMA 法案的底层逻辑:加拿大如何判断倾销与补贴

要有效应对加拿大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企业首先需要理解 SIMA的制度结构和运作逻辑。SIMA的核心目标,在于防止进口商品以不公平价格对加拿大本地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其判断框架围绕三个要素展开:正常价值(Normal Value)、出口价格(Export Price)以及补贴金额(Amount of Subsidy)。

在倾销认定方面,加拿大通常以出口商在本国市场的可比销售价格作为正常价值的主要依据;如不存在足够可比销售,则以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推算正常价值。如果出口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可核查的数据,CBSA有权依据 SIMA第29条采用“部长规格”(Ministerial Specification)直接确定正常价值。在这一机制下,企业被视为无法提供可信数据,监管机构将基于最高风险假设计算正常价值,对应的倾销幅度通常极高。

在补贴认定方面,CBSA重点审查政府是否向出口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或其他可量化利益,以及该等支持是否使企业在国际贸易竞争中获得不公平优势。补贴金额的确定,将直接影响反补贴税的计算基础。

在制度设计上,CBSA主要负责倾销与补贴的事实调查与计算工作,而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anadian International Trade Tribunal,CITT)则负责对是否存在损害以及损害与倾销或补贴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作出裁决。SIMA与《海关法》以及《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法案》共同构成了较为完整、程序清晰的贸易救济法律框架,使加拿大反倾销与反补贴程序具备较高的可预期性。

其中,SIMA 第29条是中国企业尤其需要关注的关键条款。该条款授权CBSA在企业未提交问卷、提交不完整或数据无法核查的情况下,直接采用“部长规格”计算正常价值。一旦触发该条款,企业几乎必然面临极高倾销税率。2025年 UDS 行政审查中,多家未回应问卷的企业被适用188% 或 179.5% 税率,正是这一条款在实践中的直接体现。

从合规角度来看,SIMA的运行逻辑始终围绕“透明、可核查、证据基础”三项原则展开。企业仅仅“报送数据”并不足以满足要求,更需要确保数据来源清晰、内部核算体系前后一致,并能与会计账目、生产记录及销售明细相互印证;在需要时,还须能够接受CBSA的实地核查或补充问询。任何信息缺失、逻辑不连贯或无法追溯的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不配合,从而触发最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从 2021年UDS裁定看加拿大对“损害”的认定方式

在加拿大的贸易救济框架下,即使 CBSA 已经确认存在倾销或补贴,是否最终实施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仍然取决于CITT对“损害”(Injury)及“因果关系”(Causation)的认定。2021年CITT就UDS产品作出的最终裁定,是理解加拿大损害分析方法的重要参照。

在该案中,CITT首先需要确定进口家具产品是否与加拿大本地家具产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类似商品”(Like Goods)。这一判断并不以产品原产地为标准,而是综合考察用途、技术特征、外观、消费场景及市场可替代性。在UDS案中,进口软垫家具与本地家具在功能和使用场景上高度一致,且通过类似渠道进入同一终端市场。因此,CITT认定两者构成类似商品,在此基础上,进口产品在价格、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必须与本地产品直接比较。

在价格影响方面,CITT重点评估倾销或补贴进口是否造成价格压低(Price Undercutting)或价格抑制(Price Suppression)。在调查期内,中国和越南的相关出口产品普遍以低于本地产品的价格进入加拿大市场,并在较长时间内保持明显价差。CITT进一步认定,该等低价压力迫使本地制造商降低售价、压缩利润或推迟提价,从而削弱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产能利用率。

在损害认定方面,CITT通过综合分析本地行业的盈利水平、销售趋势、产量、就业、库存变化及资本投资计划等指标,认为进口产品的低价竞争对加拿大家具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Material Injury)。该损害不仅体现在利润下降,还反映在产能利用率下降、员工裁减、扩产计划延后等多项指标上。

在因果关系方面,CITT还需排除其他可能造成行业困难的因素,例如需求自然波动、原材料成本上升、货币汇率变化或行业自身结构调整。经审查,CITT认为,虽然家具行业受到多重因素影响,但倾销和补贴进口所造成的低价竞争,是本地产业遭受损害的主要和实质原因,证据链条较为完整。

该案具有多重示范意义。首先,它展示了加拿大损害分析在技术上依托大量数据证据并严格遵循WTO规则,具有较强的可预期性。其次,该案表明,一旦进口产品被认定具有市场可替代性,价格因素往往成为损害分析中的核心考量,从而大幅提升反倾销税适用的概率。再次,本案在UDS行业中形成了后续行政审查和税率调整的逻辑基础,成为相关案件中反复援引的参考。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这一裁定提醒企业,不应仅关注倾销幅度的计算,更需要关注CITT对损害与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长期、系统性的低价策略,即便在短期内能够提升出口规模,也可能在贸易救济程序中转化为不利证据。企业在制定出口定价策略时,应提前评估其对进口国本地产业的潜在影响,并尽可能建立基于成本和合理利润的定价依据,以提升在调查中的可辩护性。

四、中国企业必须特别关注的制度性风险:来自CBSA的三大明确信号

2025年1月UDS行政审查结果公布后,CBSA对未回应问卷企业直接适用最高税率的做法,向市场释放出三个十分清晰的制度性信号。这些信号不仅体现了个案中的执法尺度,更折射出加拿大未来贸易救济监管的方向性趋势。

(一)未回应或回应不完整被视为“高风险行为”,自动触发最严厉税率

在SIMA制度下,企业选择不回应问卷并不会降低不利后果,相反,会被视为无法或不愿提供可信信息的直接证据。SIMA第29条授权CBSA在此情况下采用“部长规格”计算正常价值,将企业视为处于最高风险水平,并据此确定倾销幅度。在2025年UDS行政审查中,数家未回应企业被适用188%和179.5%的税率,正是这一逻辑的直接体现。

从企业角度看,“不参与”或“拖延参与”问卷,不是风险对冲,而是一种将风险显性化、制度化并最终丧失市场资格的行为。

(二)数据透明度与可核查性已经成为贸易救济执法的核心标准

与部分企业认为“报一个数字”即可不同,CBSA 的审核重点并不止于结果数值,而在于数据是否具有可证明性、可追溯性和内部逻辑一致性。企业需要能够清晰解释并提供佐证的内容,通常包括:生产成本构成、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的价格与数量明细、原材料及能耗记录、财务报表与成本核算之间的勾稽关系、折旧及各项费用分摊的依据、关联交易与转移定价的商业理由等。

如若上述任一环节存在明显缺口、前后矛盾或无法提供支持性文件,CBSA 即有可能据此认定企业“不合作”,并适用最不利的税率安排。即使是规模较大的制造企业,若内部成本核算体系不规范、数据管理不完善,同样可能因资料不可核查而被视为高风险主体。

(三)行政审查结果不仅是税率复查,更实质上构成市场“准入筛选机制”

不少企业将行政审查理解为“例行税率调整”,但在加拿大现行实践中,审查已经承担起筛选合规企业、调整参与者结构的功能。一旦审查结果公布,企业的适用税率、进口商对其的信任程度、后续订单安排乃至在加拿大市场的生存空间,均会随之发生即时变化。

在本次UDS案中,未回应企业在结果公布时事实上已退出加拿大市场,而继续参与审查并提供数据的企业,则保留了维持或争取合理税率的可能空间。CBSA在启动审查时即列明企业名单,随后在短时间内完成将“不合作企业”与“继续审查企业”的分类,这一做法表明,行政审查已从单纯的税率更新工具,逐步演变为“合规企业与非合规企业的分水岭”。

对中国企业而言,行政审查不再是“周期性合规工作”,而是关乎能否继续在加拿大市场经营的关键节点。未能建立稳定、可核查的数据体系,将直接导致市场机会的丧失;反之,能够持续维持规范化数据管理和透明经营记录的企业,则有望在长期竞争中获得更高的信用和议价能力。

五、反倾销制度对中国企业的深层影响:制造业、电商与供应链的共同挑战

在传统认知中,反倾销似乎只与大宗制造业或大型出口工厂相关。然而,在当下的全球供应链格局中,加拿大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影响已经从生产端扩展至产业链各环节,涵盖OEM工厂、贴牌制造企业、跨境电商卖家、海外仓储与物流企业、外贸服务公司乃至境外品牌商。因此,从更准确的角度看,反倾销已经不再单纯是“行业风险”,而是覆盖多种商业模式的“跨行业制度性风险”。

对于传统制造业企业,反倾销制度带来的首要挑战是对成本体系、价格结构及数据透明度的高标准要求。许多企业在国内习惯采用经验式成本核算或高度灵活的报价方式,但在CBSA的问卷与审查框架下,这类模式往往难以满足“可验证”与“可追溯”的标准。监管机构关注的是,与企业会计记录、生产记录和采购记录能够相互印证的数据,而不仅是企业认为“合理”的内部估算。

这就意味着,反倾销调查要求的,不是简单的数字填报,而是一整套可供第三方复核的经营证据与管理体系。这种要求在短期内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压力,但从中长期看,会促使企业优化财务和成本核算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反倾销制度正在成为一项容易被忽视但后果严重的合规风险。不少卖家误以为通过亚马逊、沃尔玛或Shopify等平台直接面对消费者,就不在反倾销监管范围之内。但只要产品属于Measures in Force清单中的涉案商品,凡进入加拿大境内并办理进口手续的货物,仍然可能被征收反倾销税。这意味着,即便卖家并未直接与加拿大海关打交道,只要货物进入加拿大仓库,潜在税费风险就已形成。

在实践中,平台或物流服务商为了防范合规风险,有时会因税务不确定性而选择冻结库存、延迟上架甚至终止相关商品销售,导致卖家在关键销售期损失大量订单。这一现实促使跨境电商商家必须像传统制造企业一样,提前识别产品是否涉及反倾销措施,并实质性了解其上游供应商是否参与调查、适用何种税率。

更为重要的是,反倾销制度正在重塑中加之间的供应链关系。过去十余年,部分加拿大进口商更多关注价格与交货时间,对供应商合规能力的要求相对有限。但在反倾销执法趋势不断强化的背景下,进口商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越来越看重供应商是否具备规范的数据管理、稳定的配合能力及可预期的合规表现,愿意与那些能够经受调查、维持透明和一致性的企业建立更长期的合作关系。

从企业战略的高度看,反倾销制度已经不再是偶发的贸易摩擦事件,而是一项长期存在、持续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度成本。如果企业希望在加拿大市场保持中长期存在,就必须将制度性合规视为整体市场策略的一部分,而非在收到问卷后才临时应对的“突发事件管理”。否则,即便产品本身具有竞争力,也可能因一次行政审查的负面结果而迅速失去市场。

六、中国企业在加拿大反倾销制度下的可行应对路径

反倾销与反补贴制度的存在,并非为了阻挡中国企业进入加拿大市场,而是要求所有市场参与者在一个更加透明、公平、可验证的环境中开展竞争。对中国企业而言,关键不是回避制度,而是尽早将制度要求转化为企业自身的合规能力和竞争优势。

对于制造业企业,合规策略的核心在于建立符合国际审查要求的成本与价格管理体系。在准备反倾销问卷时,企业通常需要提交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的分摊方式、折旧政策、研发投入、物流支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等大量细目数据,并确保这些数据在内部具有完整档案、统一口径和清晰的计算逻辑。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缺乏规范财务管理或系统化成本核算,在调查启动后再临时补救,往往难以及时形成可追溯的数据链条,从而在程序中处于显著不利位置。

因此,将“可核查、可审计、可重复使用”的成本与数据架构嵌入日常经营,是企业获得中长期竞争优势的基础,而非仅仅针对单次调查的应急安排。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合规重点在于风险识别与供应链协同。一方面,卖家需要提前梳理自身销售产品是否涉及 Measures in Force 中的涉案商品,并与供应商确认其是否正在或曾经参与相关调查、目前适用的税率水平以及未来审查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卖家还应与报关行、物流服务商及平台建立稳定沟通机制,以便在税率发生变化或监管政策调整时,能够及时作出价格、库存及销售节奏的调整,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货物滞关或平台封仓。

对于具有中长期品牌运营和市场布局计划的电商企业,将供应链逐步转向合规能力较强、数据体系较完整的制造商,是降低制度性风险的有效路径。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行业协会与商会组织在贸易救济合规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统筹与引导作用。许多企业在首次面对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时,最大的困难并非税率本身,而是缺乏对制度的系统理解。如果行业组织能够提供基础培训、问卷填报解释、合规实务指引,甚至推动建立行业层面的成本数据参考框架,将有助于整体提升企业群体的应对能力,减少因个别企业的不配合或数据缺失而引发的行业性不利后果。

更为关键的是,企业需要将反倾销视为一项“长期管理任务”,而非一次性事件。行政审查具有周期性和持续性,进口商也会根据审查结果及税率变化动态调整合作策略。只有将贸易救济合规纳入企业的常态化管理体系,形成固定的内部流程和外部协同机制,中国企业才能在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环境中保持相对稳定的市场地位,并在中长期维度上实现可持续的海外扩张。

(来源:贸企通、华商出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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