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外贸的不断发展,中国进出口企业与海外客户/供应商发生纠纷的概率也在上升。部分境外客户/供应商可能会选择在其本国提起诉讼,这对出口企业而言无疑是一种挑战。很多企业一旦收到境外诉讼通知,往往有两个极端,一是非常焦虑和恐慌,另外一个是完全不关注。但实际上,海外诉讼是否应当关注并参与,有一套系统的方法。
一、确认合同的管辖约定
通常情况下,贸易合同中的约定主要有几类:一是约定由中国或境外某地法院管辖;二是提交给中国仲裁机构,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三是约定由境外仲裁机构来处理,比如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四是完全没有约定。不同情况对应的处理方式也会完全不同。
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写明争议应由中国法院或仲裁机构管辖,那么当对方绕过约定,在其本国法院起诉时,就存在违反管辖协议的可能。在这种情形下,中国出口商完全可以采取程序性抗辩,主张境外法院没有管辖权。这种抗辩往往比进入案件实质审理要轻松得多,也能有效降低败诉风险。
需要特别提醒出口商的是:不要低估争议解决条款的重要性。很多企业在签合同时关注点都在价格、交期、付款条件,却对管辖和仲裁约定一带而过。一旦出现纠纷,如果条款没有写清楚,企业就可能被动卷入境外诉讼,承担高昂的律师费、翻译费,甚至差旅成本。换句话说,事前忽视一个小条款,事后可能要付出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代价来补救。
二、判断判决能否在中国落地执行
即使对方在境外起诉并获得判决,核心问题是:这个判决能否在中国被承认和执行?
1. 是否有双边条约或多边公约
- 中国与部分国家(如法国、西班牙、新加坡等)签订过互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条约。
- 如果对方所在国在条约范围内,判决就可能在中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对出口企业构成威胁。
2. 是否存在互惠先例
- 即便没有条约,如果中国法院曾经承认过该国的判决,或该国法院承认过中国的判决,也可能形成互惠基础。
3. 是否涉及境外资产
- 如果企业在对方所在国没有资产,即便对方胜诉,执行难度也很大。
- 相反,如果企业在该国有公司、账户或其他资产,则必须严肃对待。
结论:如果该国判决在中国或企业资产所在地无法执行,风险相对可控;但若存在条约、互惠先例或境外资产,则应当高度重视,避免因疏忽带来严重损失。
三、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应诉
结合前两步的判断,企业要制定清晰的应诉策略。常见有三种情况:
1. 程序性抗辩
- 如果境外法院没有管辖权,出口商可以选择仅就程序问题应诉,而无需进入案件实体。
- 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也能有效拖延或中止案件进程。
2. 实体性答辩
- 如果存在执行风险(有条约、互惠先例、境外资产),就必须正面迎战。
- 企业需要准备完整的证据链,包括合同、付款凭证、发货记录、沟通往来等,证明自己履行了义务,或对方存在违约。
3. 不应诉的情形
- 如果确认判决无法在中国或其他资产所在国落地,即便败诉也无法执行,企业可以选择不应诉,节省时间和费用。
- 但要谨慎评估,避免因误判造成资产被执行。
结语
境外诉讼对出口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棘手问题。但通过合同条款检查、判决执行力评估、合理应诉策略三步,企业完全可以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慌乱。
更重要的是,在日常合同签订和业务合作中,出口商要提前规划好争议解决方式和资产布局,把潜在的风险降到最低。
(来源:贸易预警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