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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高效加工等被列入《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08  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木材高效加工及循环利用”“竹产业”“装配式建筑设计和建造”等被列入《目录》,《目录》解释说明中要求工艺、产品等需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目录》明确提出了绿色低碳转型的七个领域: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

产业相关

3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3.2.4 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

包括秸秆等非粮生物质收储运、固化成型,生产环保板材、纸浆、生物基材料等原料化利用,特别是通过糖化及发酵产物分离提纯浓缩等工艺生产聚乳酸、聚羟基脂肪酸酯等生物基材料,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等农业剩余物质资源化利用,生产高值高效有机肥等肥料化利用,青黄贮、膨化、微贮等饲料化利用,食用菌基质、育苗基质、栽培基质等基料化利用等;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沼气等资源化利用;次小薪材、林业三剩物生产复合板材、食用菌栽培和能源化利用等;以果皮、果壳、果渣等经济林果加工剩余物为原料的肥料化利用、栽培基质化利用及活性炭、皂素等林化产品生产。工艺、产品等需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肥料生产要符合《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要求,复合型肥料生产工艺要符合《复合型微生物肥料生产质量控制技术规程》(GB/T 41729)等标准要求。

3.2.9 木材高效加工及循环利用

包括木材保护与改性利用,木材制品生产与产品开发,废旧木材回收和循环利用,木材制品加工的节能、节材、环保技术开发与利用。工艺、产品需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和《木材综合利用规范》(LY/T 168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人造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T50887)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 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

5.1.13 竹产业

包括竹子良种研发、资源培育、采伐加工、“以竹代塑”及综合利用、竹笋等竹林食物生产、竹林旅游等产业。需符合有关法规政策和《重组竹》(GB/T 41553)、《竹缠绕复合管》(GB/T 37805)、《竹展平板》(LY/T 3204)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6.1.6 装配式建筑设计和建造

包括采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建设工地装配而成建筑的设计和建设。需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3)等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筑相关技术指标需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中 A 级及以上等级要求。

(来源: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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