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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以及FTA项下优惠政策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05  浏览次数:

FTA是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的简称,是两国或多国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其目标之一就是消除贸易壁垒允许产品与服务在国家间自由流动。如果两国或者多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企业就可以凭借原产地证书,享受到进出口两端的关税减免、顺利结汇、快速通关等有效服务。目前,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一共19个自贸协定,覆盖了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 、马尔代夫和RCEP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此外,中国还加入了一项优惠贸易安排---《亚太贸易协定》。2020年11月15日,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订。

货物贸易作为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重要内容,其主要目的就是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不同的自贸区谈判过程中,各国处于对本国的政治、经济、产业保护等方面的考虑,会开放一定的产品进行谈判,放入关税减让的清单中,一旦谈判成功,这些产品将以一定的方式减免关税。对于我国进出口企业来说,进出口符合关税减让清单的产品、符合相关产品的原产地规则,且申办了自贸区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自贸区协定项下的优惠政策。

FTA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规则。货物的原产地是指货物或产品的来源地,也就是特定产品的生产地、制造地。而原产地规则是各国为确定货物的原产地(原产国家或地区)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普遍实施的行政命令及措施。优惠原产地规则是通过双边或多边贸易谈判确定商品能否享受比进口国正常待遇(最惠国待遇)更为优惠或特殊的优惠待遇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

答:FTA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作为FTA的重要内容,是来自与成员国的货物可以相互享受关税减让优惠的凭证。它在实现关税减免待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有价证券”和“经济护照”,享有“纸黄金”的美誉。

企业只有通过优惠原产地证书才能帮助客户享 “惠”。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如果出口产品落入我国对外签订的某个自贸协定降税清单中,并且符合协定中的优惠原产地规则,那么企业可以为对方客户申请一份优惠原产地证书,对方在办理货物进关手续时,凭借该份优惠原产地证书就可获得相应的关税减免。

优惠原产地证的申请条件有:1、货物必须是出口到有关协定的成员国。2、必须是享受关税减让的货物,属于协定进口成员国关税减让优惠产品清单的商品范围。如不清楚,可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选择某个自贸协定,查看关税减让表进行查询。3、符合协定规定的原产地规则。

在贸促会如何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1、申请。登入http://login.qiye.ccpiteco.net/原产地证申报系统,进行商品备案,再选择相应的“自贸协定”录入原产地证书。2、审核。贸促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法规和有关规定,通过原产地证申报系统对企业提交的原产地证书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签发。3、签发审核通过后,申请企业可以自主打印或通过邮寄方式自行选择申领证书,贸促会只签发原产地证正本一份,副本份数由企业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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