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2022年将对原产于29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格鲁吉亚、毛里求斯等双边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将进一步降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最不发达国家商签的第一个自贸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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